Infocomm Asia 2010 2010年11月17-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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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Comm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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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证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外国人需要根据以下程序申领签证并提供相关证件。

 基本要求

a. 一份填好的签证申请表。(需要使用Adobe Acrobat,请登录Adobe网 站下载 Acrobat Reader程序,以便查看签证申请表)。

b. 一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近照。

c. 一份有足够空白页的有效护照。

 相关文件

申请以下类型签证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文件(不包括已与中国达成协议的相关申请):旅游、商务、居住、就业、留学、过境、乘务、记者或外交证件。

 其他要求

a. 外国出生的华裔子女首次申请签证时,除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相关的证 件外,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及父母的外国护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证(例如: 美国绿卡)。

b. 出生在中国的外国人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除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中国护照或以前的外国护照。

 签证领取和签证费用

一般情况下,签证可在提交申请后的四个工作日内领取。 如果经领事馆同意,可以支付加急费用快速办理签证申请。加急费
用: 30美元(当日领取,但提交时间必需在中午12时之前)和20美元(次日和第三日领取)。请携带收据亲自或委托他人领取。

签证费用: 50美元(单次入境签证)、75美元(两次入境签
证)、100美元(半年多次入境签证)和150 美元(一年多次入境签
证)。

请使用现金或汇票付款(收款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总领事馆),恕不接受个人支票。

注意: 签证颁发管理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国
际惯例和双边协议。在收到签证后,申请者须认真阅读签证上
的信息,并据此制定旅行计划。 如果需要修改签证信息,请立
即向领事馆报告。 如果因为忽略或误解签证信息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总领事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仅接受邮件发送的护照更换
             和修改以及文档鉴定

a. 从2003年5月1日起,在申请签证时,我们仅接受以邮件发送的护照更 换和修改以及文档鉴定的申请。申请者必须把邮件寄至当地领事馆。

如果是首次申请中国签证,申请者必须亲自前往当地领事馆。 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不再办理邮寄申请签证业务。 申请者需要亲自前往签证处申请签证。 如果申请者无法亲自前往,可以委托亲友或旅行/签证代理前往办理

b.除了准备申请签证所需的有关文档和费用外,申请者还应寄送一个注 明自己地址和已付清邮资的快递邮件的标签和回寄信封,另外需加收 5美元的手续费(请寄送汇票支付所有款项)。一般情况下,回寄信封 的邮资不得少于第一封邮件。 邮寄证明文件的邮资应高于第一封 邮件。

c.为防止邮寄信件出现延误或丢失,申请者必须在离开美国一个月前提 出申请。对于邮寄办理的签证申请,我们不提供加急服务。

d. 总领事馆的护照和签证处仅对Express Mail、Priority Mail、FedEx、 UPS、DHL和Airborne的邮件提供回寄和递送服务。 对于包括挂号信 在内的其他邮件,我们不提供回寄服务。

e. 如果使用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邮寄公司提出申请,或未足额支付邮 资,我们将延后或拒绝办理。 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均由申请者承担。

f. 对于邮寄办理的签证申请,我们不提供加急服务。我们需要20天时间 来处理您的申请。在此期间,如果您要使用这些文件,请亲自前往签 证处申请。 您还可以找亲友或签证代理代办。

 申请香港、澳门签证或入境通行证

a. 赴香港特别行政区作短期旅游、商务旅行的美国公民可在香港逗留90 天而无需申请签证。美国公民如需在香港逗留90天以上、工作、投资、留学、培训或居住,则必须提前申请。

b. 目前有36个国家的公民前往澳门无需签证;其他国家的公民抵达澳门时,可在机场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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