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外国人需要根据以下程序申领签证并提供相关证件。
a. 一份填好的签证申请表。(需要使用Adobe Acrobat,请登录Adobe网
站下载 Acrobat Reader程序,以便查看签证申请表)。
b. 一张2寸半身正面免冠近照。
c. 一份有足够空白页的有效护照。
申请以下类型签证可能还需要其他相关文件(不包括已与中国达成协议的相关申请):旅游、商务、居住、就业、留学、过境、乘务、记者或外交证件。
a. 外国出生的华裔子女首次申请签证时,除根据上述规定提供相关的证
件外,还需提供其出生证明及父母的外国护照或永久居民身份证(例如: 美国绿卡)。
b. 出生在中国的外国人首次申请中国签证时,除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外,还必须提供中国护照或以前的外国护照。
一般情况下,签证可在提交申请后的四个工作日内领取。 如果经领事馆同意,可以支付加急费用快速办理签证申请。加急费 用: 30美元(当日领取,但提交时间必需在中午12时之前)和20美元(次日和第三日领取)。请携带收据亲自或委托他人领取。
签证费用: 50美元(单次入境签证)、75美元(两次入境签 证)、100美元(半年多次入境签证)和150 美元(一年多次入境签 证)。
请使用现金或汇票付款(收款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总领事馆),恕不接受个人支票。
注意: 签证颁发管理规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国 际惯例和双边协议。在收到签证后,申请者须认真阅读签证上 的信息,并据此制定旅行计划。 如果需要修改签证信息,请立 即向领事馆报告。 如果因为忽略或误解签证信息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总领事馆不承担任何责任。
a. 从2003年5月1日起,在申请签证时,我们仅接受以邮件发送的护照更
换和修改以及文档鉴定的申请。申请者必须把邮件寄至当地领事馆。
如果是首次申请中国签证,申请者必须亲自前往当地领事馆。 中国大使馆和领事馆不再办理邮寄申请签证业务。 申请者需要亲自前往签证处申请签证。 如果申请者无法亲自前往,可以委托亲友或旅行/签证代理前往办理
b.除了准备申请签证所需的有关文档和费用外,申请者还应寄送一个注
明自己地址和已付清邮资的快递邮件的标签和回寄信封,另外需加收
5美元的手续费(请寄送汇票支付所有款项)。一般情况下,回寄信封
的邮资不得少于第一封邮件。 邮寄证明文件的邮资应高于第一封
邮件。
c.为防止邮寄信件出现延误或丢失,申请者必须在离开美国一个月前提
出申请。对于邮寄办理的签证申请,我们不提供加急服务。
d. 总领事馆的护照和签证处仅对Express Mail、Priority Mail、FedEx、
UPS、DHL和Airborne的邮件提供回寄和递送服务。 对于包括挂号信
在内的其他邮件,我们不提供回寄服务。
e. 如果使用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邮寄公司提出申请,或未足额支付邮
资,我们将延后或拒绝办理。 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均由申请者承担。
f. 对于邮寄办理的签证申请,我们不提供加急服务。我们需要20天时间
来处理您的申请。在此期间,如果您要使用这些文件,请亲自前往签
证处申请。 您还可以找亲友或签证代理代办。
a. 赴香港特别行政区作短期旅游、商务旅行的美国公民可在香港逗留90
天而无需申请签证。美国公民如需在香港逗留90天以上、工作、投资、留学、培训或居住,则必须提前申请。
b. 目前有36个国家的公民前往澳门无需签证;其他国家的公民抵达澳门时,可在机场申请签证。
|